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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
根据前面部门中关于产品方案与建设规模的论证和建议,在这一部分中按建议的产品方案和规模来研究资源、原料、燃料、动力等的需求和供应的可靠性;并对可供选择的厂址作进一步技术与经济比较,确定新厂址方案。
§4.1 资源和原材料
§4.1.1 资源评述
资源系指项目需要利用的自然资源,如矿藏、森林、生物、土壤、地面或地下水资源等。项目所需资源的来源、数量、运输方式、供应条件以及今后发展和开发趋势等,均是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在有效期间所需资源及其来源的可靠性,应作深入调查和科学论证,并就下列内容进行说明分析:
(1) 项目需用的资源名称、经全国储量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储量、品位、成分、产地或供应点。
(2) 资源品位、成分与需用要求的适应性。
(3) 资源开采方式。要说明自行开采、计划供应、市场供应或合资开发等不同方式。
(4) 本项目年最大需用量、资源的可能供应量及今后生产发展所需资源扩大供应的可能性。
(5) 在已有资源不能满足拟建项目生产规模需求时,提出相应的措施,如增加进口,调整建设规模或分期建设等。
§4.1.2 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供应
(1) 原材料、主要辅助材料需用量及供应。
按项目的生产要求,分别叙述所需的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成分、质量以及年需用量,并分别编制:
①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需用量表。
②有害有毒、易燃易爆材料、物料需用量表。
③需进口的原材料表。
说明进口原材料的理由和一旦来源有变化时的应变措施,分析预测原材料国产化前景及分年度国产化的提高幅度。
对季节性生产的原料,如农、林、水产品等,需说明短期进货数量。
(2)
燃料动力及其它公用设施的供应。燃料、动力及其它公用设施是指生产需用的煤、电、水、汽、气、油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说明生产所需燃料、动力及公用设施的数量和需由项目自建的种类和规模以及可以利用的现有的燃料、动力数量。
l ①燃料品种的选择,应说明其依据,如执行国家能源政策、适应地区条件、满足生产特殊要求等。分别列出燃料需用量、来源、运输方式,进行燃料成分分析。
l ②电力最大需用负荷、供电来源及其稳定性、需要自建电力设施和投资估算。
l ③最大需水量、水源及其供应可能性。是否需增加供水设施。
l ④热源及供热要求。
l ⑤其它设施,如油、气、汽需用量、供应量及需要增加设施的情况。
(3) 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估算。
将主要原材料、零配件和外购燃料动力分别计算费用,其它材料可合并估算。
§4.1.3 需要作生产试验的原料
生产特定产品的某些原料因尚无生产实践经验;或使用指定的原料而尚无成熟的生产和工艺;或使用缘由的生产方法生产新产品还缺乏必要的生产数据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料进行生产试验,以确定技术参数和消耗指标,测定产品质量,取得主要设备选型的各项数据。在可行性研究中需说明:
(1) 需要试验的原料名称、试验目的和要求。
(2) 试验或试生产方法。
§4.2 建设地区的选择
选择建厂地区,除须符合行业布局、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外,还应考虑资源、区域地质、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四要素。其原则是:
自然条件适合与项目的特定生产需要和排放要求;合理地靠近原料和市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共政策;运输条件优越;有可供利用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协作条件;土地使用有优惠条件,可不占或少占良田,地质条件符合要求。在作方案比选时,应着重论证所选地区在行业政策上的正确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4.2.1 自然条件
(1) 拟建厂地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基本情况和区域地质、地震、防洪等历史数据。
(2) 水源和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分析。包括地面水或地下水量和水质的分析、在枯水期的可能供应量及水质变化、地区今后水源开发和可利用水量增长情况。
(3) 气象条件。收集分析地区气温、湿度、降水量、日照、风等资料,对需要增设防风沙、抗高温、改善光照等设施的地区,需进行费用估算。
§4.2.2 基础设施
叙述拟建地区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的情况和可供利用的条件,从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中选取最有利的地区。
(1) 供电、电源情况;近远期可能的供电量及电压;费用及计费方式;供电部门的要求。
(2) 供水、水源情况;近远期可能的供水量及水质;费用及计算方式;供水部门的要求。
(3) 运输。地区内各种运输线路的分布;站库码头的位置和地形;运输费用;运输能力及其发展规划等。
(4) 排水。排水条件;容污水能力;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的要求等。
(5) 电讯、供热、供气等公用设施及可利用的种类、容量、技术特征等。
(6) 施工条件包括建筑材料及制品的供应条件;施工劳动力来源;施工运输条件;施工用动力来源等。
(7) 市政建设及生活设施。包括当地的卫生、邮电、文化教育。
§4.2.3 社会经济条件
社会经济条件主要指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水平及近远期发展规划、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企业、技术工人来源等在项目建成后所需社会协作的条件。
§4.2.4 其它应考虑的因素
项目选择建厂地区还应考虑其它特殊的要求。在选择下列地区建厂时应特别慎重,要取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认可。
(1) 风景区、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
(2) 水土保持禁垦区。
(3) 矿山作业等爆破危险区。
(4) 有放射污染或有害气体污染严重的地区及传染病、地方病流行或常发区。
(5) 军事设防区。
(6) 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
(7) 民族宗教风俗有特殊要求的地区。
§4.3 厂址选择
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厂址的选择不一定要与建设地区的选择分开,往往是厂址选择与建厂地区的选择合并进行。两者通常是相辅相成、相互牵扯地交叉进行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果需要,可以分别叙述。
选择厂址通常是随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工作阶段逐步深入的。项目建议书阶段需提出厂址初选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提出具体厂址的推荐建议;进图初步设计阶段时,对厂址的各种条件需作详细勘查和落实,最终确认厂址,标定四周界址。
§4.3.1 厂址多方案比较
建设地区选定以后,就在这个地区内选择若干个可供建厂的地段,作具体分析比较,从中选取一个比较理想的厂址。并编写厂址选择报告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研究报告中仅需叙述选择要点和厂址的主要优缺点。有关选厂所需的调查资料、勘察和测量资料、取舍理由、论证等均应编写入选厂报告内。确定厂址,须作多方案比较,一般可按下列内容进行。
(1) 地形、地貌、地质的比较。
l ①工厂输出、入交通线、供电、取水、排污等与外界产生直接关系的方位、地形。
l ②平整土地、防水、防洪、废渣堆置、四邻地物。
(2) 占地土地情况的比较。比较占用耕地、林地、荒地、山坡等面积的比例,以尽可能少占耕地、林地为原则,作出占地用地情况的评价。
(3) 拆迁情况的比较。包括原有地面建筑物需拆除的数量、原有居民需迁移的人数及拆迁安排等条件和难度的比较。
(4) 各项费用的比较。由于各个可供选择地段条件不同,在费用上会产生较大差别,需作多方案比较。
l ①土地费用。如土地购置、拆迁、场地整治、青苗赔偿以及土方处理等费用比较。
l ②交通运输整治费。如需要建设或整治的运输线路,转运场站等费用比较。
l ③基础处理费。如不同工程地质需用不同地基和基础处理的费用比较。
l ④取水、防洪、排污设施所需费用比较。
l ⑤抗震所需费用比较。
l ⑥环境保护、生活设施等费用的比较。
§4.3.2 厂址推荐方案
(1)
绘制推荐厂址的位置图。在有等高线的地形图上标明厂址四周界址、厂址内生产区、生活区、厂外工程、取水点、排污点、堆场、运输线等位置及四邻居民点和主要生产企业的相互位置。说明对生产要求的适应性和合理性。
(2) 叙述厂址地貌、地理、地形的优缺点和推荐理由。说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符合建厂要求的理由。
(3) 环境条件的分析。
(4) 占用土地种类分析:
l ①占用耕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
l ②占用林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
l ③利用荒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
l ④利用山坡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
l ⑤需要拆迁的面积和估计所需的费用;
l ⑥推荐厂址的主要技术经济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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